日前,吉林省局在《吉林日报》公布了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全文和《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办理经营快递业务备案的公告》,要求各快递企业严格按照《公告》的备案范围、时间、手续和要求,及时到省邮政管理局办理本企业的备案手续。对未按期办理备案、未办理备案和未变更备案的快递企业,省邮政管理局将依据《办法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目前,已有4家快递企业提出了备案申请,备案审核工作正在积极、有序的进行当中。
主办单位: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Jilin Provincial Postal Administra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