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志们:
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(以下简称新《邮政法》),已于2009年4月24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,同日胡锦涛主席签署第十二号主席令予以公布,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。今天,我们在这里举办第一期骨干培训班,就是紧紧抓住新《邮政法》颁布这个有利时机,通过学习培训,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,提升企业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,促进我省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。下面,我讲三个问题:
一、充分认识新《邮政法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
长期以来,我国邮政法制建设一直比较滞后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邮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,1986年颁布的《邮政法》,已经不能适应行业发展和邮政业消费者的需要。新《邮政法》以积极推进邮政改革和促进行业发展为原则,将党和国家扶持邮政业发展的大政方针法定化,将邮政体制改革的成果固定化,将邮政行政管理制度规范化。借鉴世界邮政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,充分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,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制度设计,形成了邮政业法制基础体系。适应了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对邮政普遍服务的需求,以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提供更高水平邮政服务、快递业务的迫切要求。新《邮政法》丰富和完善了我国邮政法制体系,是我国邮政法制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,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促进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,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。
新《邮政法》充实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,健全了政府依法监管、企业依法经营、维护用户权益的管理制度,为促进邮政行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。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了邮政普遍服务的概念,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邮政普遍服务制度,以确保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到基本而有保障的邮政服务。明确了邮政业的范围,确认了快递业务的法律地位,建立了快递市场准入制度。这些重要的制度设计,为建立统一规范、竞争有序的邮政市场秩序,推动我国邮政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。强化了邮政管理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,完善了对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,充分体现了“以人为本、监管为民、提升服务、促进发展”的理念。
二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新《邮政法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
贯彻落实新《邮政法》,必须以规范市场、促进发展为主线,以政府依法行政、企业依法经营为目标,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通信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力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新《邮政法》颁布后,省局第一时间启动了宣贯工作。在加强领导、开展学习、召开会议、下发文件、强化宣传的基础上,为使该法在各行业、各部门得到有力贯彻实施,我们主动向省人大、省法制办汇报有关情况,听取意见和建议,积极争取帮助支持。经过协调沟通,我们与省法制办向省政府各厅委、各直属机构以及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法制办下发了“关于做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”。并与省政府法制办、省人大联合组织召开了由省发改委、省公安厅、省交通厅等19个厅(局)参加的《邮政法》宣传贯彻座谈会。同时,制定了《邮政法》贯彻落实工作方案,做好了与省直各部门的衔接工作,合力抓好了《邮政法》的宣传贯彻工作,研究落实了支持邮政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,充分发挥了《邮政法》的法律效能。
按照马军胜局长在全国邮政系统宣传贯彻《邮政法》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:“要发挥地方立法的积极作用,抓紧修订并尽快颁布邮政地方性法规和规章。”的指示要求以及国家邮政局贯彻实施《邮政法》工作方案。为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保障服务、规范秩序、促进发展上的重要作用,我们把地方立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,把修订《吉林省邮政条例》作为宣传贯彻邮政法的重要举措之一。我们积极协调省法制办、省人大启动邮政地方立法程序,将《条例》修订列入省政府2009年度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计划的意见。同时,在加强组织领导、明确目标任务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修订《吉林省邮政条例》实施意见,进一步明确了《条例》修订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进度。目前,按照立法程序,我局已完成了《条例》修订(送审稿)文本的起草工作,现已下发各市场主体征求意见。
由于领导重视,组织有序,措施得力,方式新颖,目前我省《邮政法》宣贯工作初见成效,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。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按照“邮政法宣贯方案”开展一系列活动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邮政法宣贯到位。邮政业市场主体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,继续加强对《邮政法》内容精神的学习和研究,准确把握政策措施和制度规范方面的新变化,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结合宣贯工作,切实加强企业服务质量管理,提升服务水平,进一步推动《邮政法》宣贯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三、要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新《邮政法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
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。做好新《邮政法》的贯彻实施工作,既是邮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,也是各市场主体共同责任,更是企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。从新《邮政法》颁布到正式施行,只有短短5个月的准备时间,时间紧迫,任务艰巨。各市场主体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。要高度重视,精心研究,结合本企业的实际,以对照整改为重点,按照《邮政法》条文、规定和要求,对号入座、逐条落实。认真检查梳理本企业的操作规范、服务规范及管理规定,抓好内部整改和逐条检查,做好同步衔接。
近期,我们已经对延边、通化、辽源地区及所辖县(市)的48家快递企业内部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。在检查中,我们特别注重对各快递企业宣贯《邮政法》工作的督导。结合企业现场操作和经营管理的实际,要求快递企业严格依照《邮政法》中关于经营快递业务等方面的制度规定,抓好内部整改和逐条检查,做好与《邮政法》施行前的同步衔接工作。从检查的结果看,形势不容乐观,对照《邮政法》的规定,各个企业都存在较大差距。对检查的结果,我局采取分地区召开现场会的形式进行了通报,下一步,我们将对其它6个地区的快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,重点检查各企业内部整改情况。希望各市场主体要按照省局的要求,对不符合《邮政法》相关规定的要立即着手整改,对立即整改有困难的,要制定整改计划,明确时间进度、方法步骤和制度措施,确保《邮政法》施行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。
同志们,此次培训班只有两天的时间,时间比较紧,课程比较多,信息量比较大,请各位一定要珍惜这次培训机会。抓住新《邮政法》颁布实施的历史机遇,扎实工作,开拓进取,为促进我省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。最后我祝大家在培训期间身体健康,学习愉快。
谢谢大家!